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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言
一、问题提出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公立高校“转制”的基本概念和性质
(二)关于公立高校“转制”的意义和必要性
(三)关于公立高校“转制”的形式
(四)关于公立高校“转制”的范围
(五)关于公立高校“转制”的保障
三、概念界定
四、研究方法
(一)文献法
(二)案例研究
(三)调查访谈
五、逻辑结构
第二章 公立高校“转制”的历史背景
一、公共部门治理变革
(一)世界公共部门治理变革的源起
(二)民营化是公共部门治理变革的主要方略
二、教育民营化浪潮的兴起
(一)教育民营化的本质、表现形式及基本特点
(二)世界高等教育民营化的涌现
(三)我国高等教育民营化之路径
(四)公立高校“转制”是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层面的重大变革
三、公立中小学“转制”的影响
(一)公立中小学“转制”的涵义
(二)我国公立中小学“转制”的动因
(三)全国主要城市公立中小学“转制”的基本情况
(四)全国各地形式多样的公立中小学“转制”学校的类型
(五)我国公立中小学“转制”的积极意义
(六)我国公立中小学“转制”存在的问题
(七)公立中小学“转制”对公立高校“转制”产生的影响
四、国有企业“转制”的经验借鉴
(一)国有企业“转制”的进程
(二)公立高校“转制”对国有企业“转制”的经验借鉴
第三章 公立高校“转制”的理论基础
一、现代产权理论
(一)将产权理论引入教育领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教育产权的界定
(三)现代产权理论视野中的公立高校产权制度安排的低效率
二、委托-代理理论
三、竞争理论
(一)高等教育发展必须要讲“竞争”
(二)公立高校与民办高校是高等教育竞争的两大主体
(三)充分利用公立高校的丰富资源,实施部分公立高校“转制”是发展民办高校的另类路径
四、教育公益性与产业性共存关系理论
(一)近20年来国内有关教育公益性与产业性关系讨论的回顾
(二)教育公益性与产业性的内涵界定
(三)教育公益性与产业性具有共存关系的新认识
(四)公立高校“转制”符合教育公益性与产业性的共存关系
第四章 公立高校“转制”的现实依据
一、高等教育供求关系
(一)供求关系是教育事业发展战略的基本依据
(二)供给约束型的教育供求关系是大众化时代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特点
(三)创新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吸纳民间资金投资高等教育
二、多元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一)我国多元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格局的形成
(二)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
(三)多元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公立高校多样化办学
第五章 公立高校“转制”的具体实践
一、亚太地区公立高校“转制”个案分析
(一)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两所公立高校“转制”案例分析
(二)日本国立大学民营化和法人化改革进程中的东北艺术工科大学的“转制”
(三)韩国高等教育民营化发展与公立高校公司化改革
(四)印度高等教育民营化发展态势
二、国内公立高校“转制”若干个案剖析
(一)浙江万里学院
(二)齐齐哈尔职业学院
(三)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四)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五)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三、国内外公立高校“转制”的经验教训
(一)各国公立高校“转制”改革大多在私立高等教育发展极为迅速的背景下不断地推向深入
(二)公立高校“转制”的出发点更多的是源于筹措教育经费的需要
(三)较多的“转制”高校采取混合办学或股份制办学
(四) “转制”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得以不断增强
第六章 公立高校“转制”的路径选择
一、界定“转制”高校的范围和限度
(一)我国普通高校分类发展的基本情况
(二)对我国公立高校“转制”实施范围和限度的基本思路
二、实施多种形式的“转制”
(一)公立高校整体转为“国有民营”的非营利性高校
(二)公立高校转为股份制学校
(三)公立高校整体转为“民有民营”的非营利性高校或营利性高校
(四)公立高校转为办学与投资主体都呈现出高度混合的混合型高校
第七章 公立高校“转制”的制度安排
一、强化政府管理
(一)建立、健全公立高校“转制”的法规体系,优化政策执行环境
(二)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引导“转制”高校健康发展
(三)坚持政府财政责任,构建政府对“转制”高校的财政资助体系
二、划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转制”高校
(一)营利性大学的产生与发展现状
(二)营利性大学和非营利性大学的区别
(三)对我国部分公立高校“转制”为营利性大学的几点思考
三、规范“转制”高校的产权
(一)公立高校“转制”产权变革的目的
(二)公立高校“转制”产权变革的主要形式
(三)建立教育产权市场,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四、吸纳社会资本介入“转制”高校
(一)设计社会资本融资的制度性安排,确保社会资本能顺畅地投入与退出“转制” 高校
(二)开放教育资本市场,为“转制”高校吸引社会资本提供发展空间
(三)大力发展教育服务业,形成教育产业经营
(四)创建“转制”高校筹款机制,使捐赠向制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第八章 公立高校“转制”的风险防范
一、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防范
(一)明确国有教育资产的权利主体
(二)科学界定各类“转制”高校的校产
(三)合理评估国有教育资产中的无形资产
二、教育公益性缺失风险防范
三、人员安置风险防范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科研奖励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