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参与与发展:公共治理中的农民工自组织研究
【6h】

参与与发展:公共治理中的农民工自组织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导论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三)研究框架

(四)本文特色和创新之处

(五)样本说明

一、治理:农民工自组织存在与发展的理论基础

(一)治理理论

(二)多中心治理理论

(三)自组织理论

二、合理:农民工自组织存在与发展的现实依据

(一)公共治理中农民工自组织兴起的动因

(二)农民工自组织在公共治理网络中的主体地位分析

(三)农民工自组织的组织结构、公共治理功能

(四)农民工自组织在公共治理中发展现状

三、合法:农民工自组织参与公共治理的瓶颈与困局

(一)瓶颈:农民工自组织在公共治理中发展现状

(二)困局:稳定还是非稳定因素

(三)两难:政府的态度模糊

四、和谐:推进农民工自组织治理健康发展路线图

(一)互信互利:将农民工自组织纳入合法、合理的发展路径

(二)思路决定出路:政府对农民工自组织的引导与培育

(三)出路影响思路:公共治理中农民工自组织的完善

(四)子系统与大系统:农民工自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合作的制度安排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展开▼

摘要

农民工权益保护是近几年社会关注热点之一,也是政府关注的焦点。为此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可是问题依然未得到根治。究其原因,固然可以说这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现象,要由时间来解决,也可以说对法律政策执行力度不够,但是农民工缺乏组织引导却是农民工群体弱势最根本原因。农民工进入城市首先面对的是一个非完全竞争和非对称信息的劳动力市场,即市场失灵。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市场失灵的时候需要显现组织的作用,以保障和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而作为组织的两种主体:作为“市场中间者”的政府和市场参与者的自组织都是缺位的。尤其是作为一种集体发言机制的工会组织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限制其职能的发挥,进而使其无法满足农民工群体对组织的需要。当前一些农民工意识到自身缺乏组织引导,于是开始了自己组建同乡会、打工者协会、农民工工会等农民工自组织的实践。本文结合治理理论从农民工自组织现象开始研究,探讨自组织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并指出农民工自组织合法、合理存在并发挥治理作用的路径。问题的研究一方面可以为我们完善和落实农民工政策、妥善解决农民工权益保护等问题提供一种新的视角和路径;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思索在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官方工会的代表性渐失、影响力日衰的情况下,如何解决新一代工人阶级的代表安排,如何构建这个新兴阶层的利益代表机制和利益表达渠道。这对农民工权益保护、国民待遇的获得等都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和文献分析的研究办法,从参与与发展的层面研究公共治理中的农民工自组织。文章分为5部分论述。第一部分,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研究意义,评析了国内外研究现状,提出了研究的问题,如农民工自组织是什么,自组织能否合理、合法存在?如可存在,怎样更好。第二部分,介绍了治理是农民工自组织存在和发展的理论基础。农民工在市场失灵和正式组织缺位的情况下,开始了自组织的探索,也得到公众的认可。按照治理理论“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