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绪论
一、交通肇事案件的基本状况
(一)我国每年交通肇事案件的发生和案件处理情况
(二)国外对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情况
1.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对交通肇事案件的认定和处理情况
2.以德国为主的大陆法系的对交通肇事案件的认定和处理情况
二、案例及分析
(一)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九农审刑[2010]2号邱某交通肇事案的判决和处理
(二)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九农审刑[2009]6号卜某醉酒撞人案判决和处理
(三)胡斌交通肇事案
(四)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九农审刑[2010]4号张某交通肇事案判决和处理
(五)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九农审刑[2006]34号杨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的判决和处理
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对交通肇事罪的影响
(一)交通肇事罪的刑罚与民事赔偿关系
(二)交通肇事罪刑罚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我国交通肇事罪立法的反思
(一)没能反映交通肇事存在“间接故意”的现实
(二)没能把交通肇事犯罪与醉酒驾车等故意引起的交通犯罪在刑罚处罚上区分开
(三)司法解释把醉酒驾驶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五、交通肇事罪的立法完善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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