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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强制医疗前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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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绪论

一、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概说

(一)制度的由来与含义

1.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由来

2.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含义

(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与强制医疗的关系

1.非必要组成部分说

2.前置条件说

3.非必要前置措施说

(三)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理论依据

1.法律家长主义理论

2.审前羁押理论

(四)法律性质的分歧

1.行政强制措施说

2.刑事强制措施说

3.特殊刑事强制措施说

二、我国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现状

(一)执行场所混乱

1.启动时间不明确

2.执行的最长期限没规定

3.结束时间和被执行次数规定不明确

(三)制度的法律效果不明

1.法律效果不明的情形

2.法律效果不明的风险

(四)制度缺乏人权保障机制

1.制度的人权保障的基础

2.设立制度人权保障的急迫性

三、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完善

(一)以往学者提出的完善建议

1.用鉴定留置制度替换现行制度

2.我国未设立鉴定留置的原因

(二)笔者提出的新的完善建议

1.构建被约束者的人权保障制度

2.建立管理与救助信息数据库

3.设立保护性约束的替代性措施

4.构建检察机关审查模式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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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强制医疗前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是针对特殊刑事责任能力人采取的特殊刑事强制措施,该制度的设立对整个刑诉法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意义重大,但其相关法律规定粗糙也备受诟病。《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法律性质、执行场所、执行期限、法律效果的具体规定,亦没有相关配套的法律对此作出有效补充,这就使得在实施与应用该制度时缺乏规范化依据。这从表面上看只是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制度不规范,实际上可能侵犯到精神病和疑似精神病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因此应对保护性约束措施进行完善。要完善对精神病人和疑似精神病人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应在准确把握采取该措施的必要性审查、立足我国目前的立法与具体国情并参照他国的有益经验,通过精神病患者数据库、设立有效替代措施、构建检察机关审查模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从而强化对精神病和疑似精神病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的保障,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落实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另我国司法资源有限的现状也要求慎用保护性约束措施,以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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