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民事二审撤诉制度研究
【6h】

民事二审撤诉制度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导言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第三节 研究方法

1、档案文献法。

2、比较研究法。

3、历史分析法。

4、实证分析法。

第四节 文章结构

第一章 民事二审撤诉制度概述

第一节 民事二审撤诉概念界定

第二节 民事二审撤诉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第三节 民事二审撤诉制度的意义

一 落实当事人处分权利

二 维护诉讼程序安定性

三 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

四 提高诉讼程序效率

第二章 民事二审撤诉制度比较考察

第一节 大陆法系

一 德国民事撤诉制度

二 法国民事撤诉制度

三 日本民事撤诉制度

四 我国台湾地区民事撤诉制度

第二节 英美法系

一 英国民事撤诉制度

二 美国民事撤诉制度

第三节 两大法系民事撤诉制度比较分析

第三章 我国民事二审撤诉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第一节 民事二审撤诉制度立法及司法现状

第二节 民事二审撤诉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职权主义色彩浓厚

二 二审撤诉后一律禁止重复起诉合理性存疑

三 “其他当事人同意”的主体范围及程序细节有待完善

四 法院是否需要一并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决方式不明

五 诉讼费负担分配混乱

第四章 我国民事二审撤诉制度的完善措施

第一节 法院主要对民事二审撤诉进行形式审查

第二节 对民事二审撤诉后不允许重复起诉作例外规定

第三节 细化“其他当事人同意”的规定

第四节 统一法院的裁决方式

第五节 明确诉讼费用承担主体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

致谢

展开▼

摘要

民事二审撤诉制度由于撤诉概念的多义性、用语习惯、法条规定不明等原因,一直以来都被用于同时指代“二审撤回上诉”和“二审撤回起诉”,为了避免歧义、聚焦主题,本文所讨论的二审撤诉仅限于二审撤回起诉这一种情况。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出台前,对于法条中是否包含二审撤诉制度,各位学者各执一词。2015年《民诉解释》付诸实践,第338条正式确立了民事二审撤诉制度。二审撤诉制度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当事人自主选择终结诉讼系属是处分原则的应有之义,也是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的体现;民事二审撤诉制度对于维护程序安定、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也作用巨大。自2015年二审撤诉制度投入运行以来,其认知度与接受度与日俱增。 通过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二审撤诉制度的考察和对我国二审撤诉制度的立法及司法现状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二审撤诉制度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满足二审撤诉条件时仍然是法院可以准许而非应当准许撤诉不合理;关于人身家事等案件一律禁止重复起诉不利于保障当事人权利;“其他当事人同意”的主体范围和程序细节需要进一步明确,如诉讼中原审原告撤诉时与其利益无害的连带保证人等下落不明,原告不能撤回起诉与二审撤诉制度精神不符,且没有对其他当事人同意的期限、方式进行规定,不利于诉讼程序的推进;若撤回起诉时的同时有撤回上诉存在,法院的裁决方式也需要进行统一;诉讼费用的负担更是显得十分混乱。对于以上问题的完善都要坚持处分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诉讼效益原则,具体措施包括:法院对二审撤诉主要进行形式审查,只要满足形式要件法院就应当同意原审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对人身关系、管辖权异议等案件进行例外规定,可以允许再诉;细化其他当事人同意方式的细节,明确规定其他当事人需要在1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作出同意与否的答复,若未明确表态则视为同意,并且若原审原告与被告达成一致撤回起诉,可以不用征得利益不受损害、下落不明的其他当事人同意;原审原告二审撤诉和上诉人撤回上诉一并提起,法院可不对上诉人撤回上诉予以回应,避免结果矛盾;原审原告二审撤回起诉的,一二审诉讼费减半后应均由原审原告承担。

著录项

  • 作者

    王晓璇;

  • 作者单位

    郑州大学;

  • 授予单位 郑州大学;
  • 学科 法律硕士(非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张嘉军;
  • 年度 2019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诉讼法;中国法律;
  • 关键词

    民事; 撤诉;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