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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我国县级政府效能的研究——以引导型政府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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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各种因素都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我国政府作为国家发展的领导者一直努力致力于提高各级政府效能,促进经济发展。特别在20世纪中叶以来,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明显加快给各级政府部门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文章研究以县级政府为研究对象。县级政府是我国政府序列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作为地方各项事务发展的重要领导者,县级政府领导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我国整体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县级政府通过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效能对于我国政府机构整体的效能的提高和整体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经验,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目标的重要推动力和创新之举。
   从政府职能与效能的相关理论中得知,县级政府职能的定位是提高地方政府效能的前提。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多元变化趋势,县级政府在领导地方各项事务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定位一直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同时显示出了不同区域内差异性的个性特点。伴随着构建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提出后,各级政府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针对于提高政府效能的机构改革。在经历了“干预型政府模式”和“放任型政府模式”以后,虽然我国县级政府效能有了短暂的提高,但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深入人心,公众的多样化需求和对于政府服务质量的要求在不断提高。以往政府职能模式无论是在职能的定位方面,还是职能的执行力方面也都随着各种条件因素的变化而发生转变,甚至一些职能运行模式已经不能够再有效的提高我国县级政府效能。政府的效能提高出现乏力的现象。为此,我国县级政府需要吸收新的血液,采用创新性理念来不断的改进自身的工作方式,明确自身的定位,从而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经过国内外学者不断探索,同时借鉴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学者们发现了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并且匹配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新型模式--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引导型政府模式是一种先进的职能运行模式,其各方面的属性和特点中都表现出巨大的优越性作用,完全适用于服务型政府模式的发展和完善。
   面对我国县级政府效能提高缓慢的现象,文章试以我国县级政府职能发挥为切入点,引入引导型政府模式,转变县级政府职能。以政府职能向引导转变为基点,构建一条引导型政府职能-服务型政府-政府效能-地方和谐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在以往发展的基础上,把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与我国县级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营造适合我国县级政府引导型职能模式发挥的良好环境。在充分了解引导型政府模式的各项特征、发展目标、发展途径等基础上更好的发挥县级政府职能从而提升政府效能,为实现服务型政府和地方和谐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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