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际法的译介,既是西学东渐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国际法学研究的一个领域,从中可以看出中西关系的变动情况。《万国公法》既是一本书名,也是19世纪末中国对西方国际法的称呼。 丁韪良将美国著名法学家惠顿的著作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于1962年译成中文,是所有国际法译本中的典型案例。这本书1864年得到总理衙门的资助以《万国公法》为题刊行,让中国人对当时的国际形势,世界新秩序、新情况以及新价值体系有了重新认识和理解。藩属国丧失、国门被炸开等一系列挫败,使中国开始自觉不自觉把握国际秩序的原则以图自保,进而希冀改革中国社会旧有的政治、社会、经济制度,将不平等条约废除,重建独立的主权国家,争取与西方列强在国际社会上有同等的地位。 目前学界对于清末《万国公法》等西方国际法的研究成果颇丰,但对清末具体事件中如何理解和运用国际法以及地方官员对国际法如何应用仍有继续研究的空间。 本文分析了以《万国公法》的传播发展,尤其侧重20世纪初在国家层面涉外事件以及地方官员在辖区处理日常涉外纠纷中的理解与运用,力图从具体事件的处理,展现官方对国际法的运用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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