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概述
(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立法溯源
(二)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
(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行为入罪的意义
二、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犯罪构成
(一)本罪的客体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
(三)本罪的主体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
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认定
(二)此罪与彼罪的认定
(三)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四、我国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立法完善
(一)我国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立法存在的问题
(二)英美法日等国雇用童工从事劳动刑事立法现状与启示
(三)我国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立法的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河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