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电子合同基本法律制度研究
【6h】

电子合同基本法律制度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前言

第一章电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节电子合同的概念

第二节电子合同的特征

第二章电子合同立法概况

第一节国际组织电子合同立法

第二节主要国家电子合同立法

第三节我国电子合同立法

第三章电子合同形式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两大法系关于书面形式的一般要求

第二节电子合同对书面形式的挑战

第三节书面形式问题的解决途径

第四节书面形式的最终解决途径:数据电讯制度的建立

第四章电子合同主体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电子合同订立中的当事人

第二节电子合同的签名

第三节电子合同的认证

第五章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电子合同的要约

第二节电子合同的承诺

第三节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结语

致谢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

原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

展开▼

摘要

本文主要从电子合同的形式、电子合同的主体、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这三个基本方面对电子合同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我国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直接将数据电文归为书面形式的一种,一些学者认为这是我国法律具有开创性的规定,有其积极意义,而笔者认为应将数据电讯视为独立的意思表示的形式,而区别于口头、书面等交易形式,事实上我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也应如此理解,所以,应将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作修改以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规定。  电子合同由于缺乏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交流,合同当事人对对方的年龄、智力情况或法人的经营范围等无从知晓,或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判断,这为电子合同的签订、履行带来了极大的风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应运而生,使电子合同主体的身份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确认。  在电子签名方面,由于强化电子签名概念采用了折衷方法,既考虑了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方式的开放性,又有利于各种电子商务的实际应用,其利用前景极为广阔,是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趋势。我国《电子签名法》采强化电子签名的概念,符合国际电子商务法的发展潮流。  电子认证主要应用于交易关系的信用安全方面,保证开放性的交易网络环境中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随着因特网等开放性网络的广泛应用,认证机构及其服务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与此同时,调整认证法律关系的规范,将成为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乃至普通商事法律中的基本内容之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