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一) 选题缘由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 基本思路
(四) 意义
(五) 创新点
一、马克思法哲学的三维解读
(一) 马克思法哲学本体论
1.法的对象
2.法的本质
3.法的特征
(二) 马克思法哲学价值论
1.法与自由
2.法与平等
3.法与权利
4.法与利益
(三) 马克思法哲学方法论
1.从具体到抽象的方法
2.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
二、马克思法哲学视野下公民权利的基本内容
(一) 公民权利的内涵
1.公民
2.人民
3.权利
4.公民权利
(二) 公民权利的性质
1.主体和内容的社会性
2.法律的保障性
3.主体的阶级性
4.行为的实践性
(三) 公民权利的现代扩展
1.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的关系
2.公民权利与法治的关系
3.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4.公民权利与人权的关系
(四) 公民权利实现的条件
1.自由的满足
2.平等的实现
3.公正的履行
4.利益的保障
三、我国公民权利的现状及其阻碍因素
(一) 我国公民权利的现状
1.公民权利意识有待增强
2.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的支持
3.公民权利救济的手段有限
(二) 影响我国公民权利实现的因素
1.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
2.法治思想淡薄
3. 公民独立人格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被淡化
4.片面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四、我国公民权利实现的意义及路径
(一) 实现公民权利的意义
1.有利于促进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2.有利于实现民主政治
3.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4.有利于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
(二) 公民权利实现的途径
1.提高发展生产力,以适应公民对权利的追求
2.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以公民权利平衡国家权力
3.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4.完善和健全实现公民权利的制度措施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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