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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定价模型研究——以中国—东盟(百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交易中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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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前言

1.1 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文献评述

1.3 论文结构安排

1.4 研究方法

1.5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双边市场及其定价理论

2.1 双边市场的基本理论

2.1.1 双边市场的概念

2.1.2 双边市场的特征

2.1.3 双边市场的分类

2.2 双边农产品交易市场理论

2.2.1 双边农产品交易市场含义

2.2.2 双边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分类

2.2.3 双边农产品交易市场的作用

2.2.4 双边农产品交易市场的要素

2.3 双边市场的定价理论

2.3.1 双边市场定价的含义

2.3.2 双边市场综合定价的五大因素

2.4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定价模型研究

3.1 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双边市场特征

3.1.1 农产品交易市场需求特征

3.1.2 农产品交易市场供给特征

3.2 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定价影响因素

3.2.1 综合定价的五大因素

3.2.2 定价的量化指标

3.3 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定价模型构建

3.3.1 区域内垄断农产品交易平台定价模型

3.3.2 区域内竞争性农产品交易平台定价模型

3.4 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定价模型评价

3.5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中国—东盟(百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交易中心定价模型的构建与验证

4.1 中国—东盟(百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交易中心双边市场特征

4.1.1 中国—东盟(百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交易中心的简介

4.1.2 中国—东盟(百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交易中心的双边市场特征

4.2 中国—东盟(百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交易中心的定价模型构建

4.2.1 中国—东盟(百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交易中心的定价影响因素

4.2.2 中国—东盟(百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交易中心的定价模型建立

4.3 中国—东盟(百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交易中心定价模型检验

4.3.1 调查检验

4.3.2 模型评价

4.4 中国—东盟(百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交易中心定价的建议

4.4.1 短期内对市场定价建议

4.4.2 长期内对市场定价建议

4.5 本章小结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5.1 论文基本结论

5.1.1 农产品交易市场具有双边市场特征

5.1.2 农产品交易市场在制定价格时,要着眼“综合定价”

5.1.3 农产品交易市场采取“倾斜’’定价结构

5.1.4 农产品交易市场要注重市场匹配建设

5.1.5 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初期要以扩大市场规模为目标

5.2 论文的创新之处

5.3 论文的不足与展望

5.4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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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双边市场理论成为产业经济学的前沿理论。不仅很多新兴产业具有双边市场的特征,而且许多传统产业也可以用双边市场理论的视角去研究,得出用传统经济理论难以得出结论。目前,对双边农产品交易市场定价的研究在学术界比较欠缺。因此,本文利用双边市场理论,对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定价模型进行了研究,模型结论可为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定价提供理论指导。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和个案研究法这两种研究方法。
   本文首先对关于双边市场理论及农产品交易市场定价的国内外文献进行了分析。研究了双边市场的概念、特征、类型以及双边农产品市场产生的原因、分类、作用和构成要素,并且概括出双边市场综合定价的五大因素,分别为:价格总量、价格结构、价格形式、投资、差异化。然后,构建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定价模型。文章从双边用户需求互补、交叉网络外部性、双边用户多平台接入、供给等方面分析了交易中心的双边市场特征。将五大定价因素量化为需求价格弹性、交叉网络外部性、成本、用户规模和数量、差异化等定价指标。基于合理经济假设,选取适当的定价指标,构建出静态的垄断平台和竞争性平台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定价模型。模型结论为:交易平台的定价总量为向农产品需求方和供给方双边用户收取价格的总和。定价结构为“倾斜”定价,即对需求方免费或者补贴,对供给方收费。定价形式为对需求方不收取接入费和使用费,对供给方收取接入费,不收取使用费。投资和差异化服务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加入到平台。当差异化较小,即竞争程度较高时,平台定价总量就比较低。平台对差异化较小的一边用户制定低价。最后,通过案例研究,构建中国-东盟(百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交易中心的定价模型。通过调查法对模型结论进行检验,验证了定价模型的可行性。并对中国—东盟(百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交易中心的定价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建议为:农产品交易市场带有公益性质,价格总水平不宜制定过高;价格结构应为对农产品需求方补贴,对供给方收费;价格形式应为对供给方收取接入费;短期内应制定较低价格,吸引用户,长期内可利用投资和差异化,提高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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