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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众人物”概念引进中国后的使用情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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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重点难点、意义与创新性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的重点、难点

1.2.3 创新性

1.3 研究方法

1.3.1 文献研究法

1.3.2 案例分析法

1.3.3 比较研究法

第二章 公众人物概念的生成及其进入中国

2.1 对美国“公众人物”问题的历史研究

2.1.1 美国诽谤法中的“公众人物”问题

2.1.2 美国隐私法中的“公众人物”问题

2.1.3 美国隐私与诽谤中的“公众人物”的区别

2.2 中国对“公众人物”问题的研究情况

2.2.1 对“公众人物”概念的研究

2.2.2 对“公众人物”类型的研究

2.2.3 对“公众人物”人格权及其限制的研究

第三章 “公众人物”概念在中国的使用情况分析

3.1 案例情况介绍

3.1.1 案例来源

3.1.2 样本考察

3.1.3 案例统计(案例统计表见附录)

3.2 中国“公众人物”案例分析

3.2.1 “公众人物”名誉权案例分析

3.2.2 “公众人物”隐私权案例分析(包括肖像权、姓名权)

3.2.3 “公众人物”三个特殊案例

第四章 研究结果与建议

4.1 研究结果:“公众人物”概念在中国发生变异

4.1.1 不见官员,只见明星

4.1.2 人格权“弱化论”

4.1.3 表达权“限制论”

4.1.4 对“实际恶意”原则的误用

4.1.5 普通公民成为“公众人物”

4.1.6 把名誉权和隐私权的构成和抗辩混同起来

4.2 “公众人物”概念出现误用的原因及对引入司法实践的建议

第五章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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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公共人物”、“公众人物”等词汇被引入中国司法界,出现在许多人格权案件的判决书中。通过媒体的报道,“公众人物”这个概念在我国引起了广泛关注。然而,中国对“公众人物”概念的法学研究还很不系统,不完善,学界对“公众人物”这个概念的界定存在诸多分歧,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日渐出现的“公众人物”的类型化以及人格权的分类限制问题也一直存在争议。
  “公众人物”概念发轫于美国,21世纪引入中国后,十多年间“公众人物”概念在中国发生了各种变化。这些变化,将美国的概念改造后使之适合中国国情,但其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从十多年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公众人物”概念在中国的定义并不明确,且发生了诸多“走样”,其中不乏一些与美国法律中“公众人物”概念相违背的“误用”。
  为何美国的概念移植到中国后会出现问题?对美国法律中“公众人物”概念的梳理,将有利于正本清源,了解公众人物的真正内涵。研究中国的使用情况,找出其中对“公众人物”的几种误用方式并分析原因,将有利于提高中国司法界和新闻界对“公众人物”这一问题的理解水平,避免一些误用情况的出现。
  本论文主要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梳理美国“公众人物”概念的发展情况,以美国诽谤法、隐私法等法律为依据,对美国的“公众人物”概念进行理论溯源和梳理;第二部分研究“公众人物”概念引入中国后的使用情况,其中重点研究在中国出现的各类“误用”情况。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等方法,经过研究发现,在中国,“公众人物”概念的使用已于美国发生较大“位移”,被严重“标签化”,美国“公众人物”原则并不适合中国国情,不能直接照搬照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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