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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偏好信访原因探析--以L市信访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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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研究方法和概念界定

第2章 L市信访现状和困境

2.1 L市基本情况

2.2 L市信访局概况

2.3 L市信访基本情况

第3章 L市信访人生存状况分析

3.1 基本情况

3.2 信访人年龄和收入关系分析

3.3 信访人年龄和教育程度关系分析

3.4 信访人教育程度和收入关系分析

3.5 信访人收入和职业关系分析

第4章 L市信访人对信访的认知情况分析

4.1 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认识

4.2 信访人对信访制度的认识

4.3信访人获取信访经验渠道分析

第5章 信访人成本及收益分析

5.1 信访人成本分析

5.2 信访人经济收益分析

第6章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信访调查问卷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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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因果关系角度对信访人信访偏好的形成进行探析,通过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于2014年4月20日至10月19日这半年的时间里,在L市信访局接访窗口从133批信访事项来访人员中随机选取60名信访人进行研究。通过研究,本文发现:
  信访制度的低门槛,是信访人偏好的现实基础。尽管《信访条例》对信访事项的受理范围做了规定,但是当本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涌入信访渠道后,信访局并不是全部拒之门外,而是对一部分予以受理。相对其他各类途径而言,信访门槛较低,程序也简单,实际受理范围广。正是如此,信访人对信访制度的偏好有了现实基础。
  信访人的生存状况,是造成信访偏好的内在动因。通过分析信访人群体特征,我们发现大部分受访者家庭人均收入低,生活也比较困难,一旦遇到纠纷或其他困难,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选择信访这种时间和金钱成本低、方便可行的权利救济途径。
  信访人的认知偏差,是使其信访偏好产生的重要原因。信访人对信访制度的理解是有偏差的,这种偏差使得他们对信访制度产生过高期望,继而形成信访偏好。一方面,信访人偏执的认为,信访机构是有能力帮其解决各类诉求的。另一方面,在一部分信访人心目中,无论解决问题速度、公正程度、简易程度、救济效果,信访途径都比其他救济途径要更好。
  环境氛围,是造成信访人信访偏好的社会基础。大部分受访者是通过他人交流获悉信访渠道,而报纸、电视新闻、电台新闻、网络等对信访进行的宣传,对信访人选择信访具有影响作用。
  此外,通过信访途径寻求救济成本低而收益高,在一些情况下,信访途径的救济力甚至强过诉讼途径的救济力。也是信访人偏好信访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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