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决策探索 >国家信访局制定《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信访人可就信访办理打差评工作人员不作为将问责

国家信访局制定《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信访人可就信访办理打差评工作人员不作为将问责

     

摘要

国家信访局最新制定的《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首次将群众满意度评价纳入信访工作考核,如果因群众不满意发生信访事项处理不当,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情节严重的按规定问责。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