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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癌患者外照射后放射诱导甲状腺改变的纵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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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背景和目的:
   鼻咽癌(Nasopharyngeal carcinoma,NPC)在中国及东南亚各国发病率高,主要分布在中国华南地区的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江西以及香港等省市地区,其发病因素与EB病毒感染、化学致癌物或环境因素、遗传因素等相关,特别是EB病毒与鼻咽癌之间关系密切[1]。发病年龄高峰在40~60岁之间,男性多于女性。在我国,90%以上的鼻咽癌病理类型为分化型非角化鳞癌和未分化癌(WHO分型)。
   鼻咽癌对放射治疗敏感,所以放射治疗一直以来是鼻咽癌治疗的首选方法。在鼻咽癌患者照射过程中,由于特殊的解剖位置,甲状腺常常被全部或部分包括在照射野内,受到较高剂量的照射,出现各种早、晚反应,造成多种急、慢性的功能障碍,主要表现为腺体体积的改变及分泌功能的减退,引起临床甲减和亚临床甲减等,导致患者众多的不适及影响患者身体健康状态,严重地降低了患者的生活质量[2]。
   目前学者普遍认为,放射治疗引起的甲状腺体积及功能的改变,一方面是由于射线直接损伤腺体细胞,细胞受X射线照射以后会发生细胞的DNA链损伤,从而导致细胞死亡。DNA损伤被认为是辐射杀死遗传因子细胞的主要原因[3]。早期发生细胞受照射后的死亡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是间期死亡(InterphaseDeath),即指细胞受大剂量照射时发生的分裂间期死亡(细胞在进行下一次分裂前死亡);第二种是有丝分裂死亡(Mitotic Death),指由于染色体的损伤,细胞在试图进行有丝分裂时死亡。死亡可发生在照射后的第一次或以后的几次分裂[4]。腺细胞的损伤在单次剂量如2Gy照射后24h就已发生,细胞形态变化呈凋亡特征(细胞核深染、核固缩、核碎裂及核融解等),其主要机制是射线引起细胞的凋亡。另外,放射能够导致分泌颗粒包膜的过氧化损伤,使某些消化酶和金属离子泄入细胞质内,导致细胞死亡。Nagler等[5]的研究结果表明:具有氧化还原活性的铁离子和铜离子在放射所致唾液腺细胞死亡中起重要催化作用。也有作者认为照射后腺细胞膜的失调紊乱是导致细胞凋亡的主要原因[6]。另一方面射线间接引起腺体组织营养血管的闭锁。血管内皮细胞和血管平滑肌细胞是构成血管的主要结构,电离辐射对血管的损伤从细胞角度看主要是对血管内皮细胞和血管平滑肌细胞的损伤,具体表现在这两种细胞的凋亡增加,增殖抑制以及各种细胞因子、炎症介质和炎性细胞引起组织受照区的炎性反应[7,8]。射线对甲状腺腺体组织及其间质破坏后的产物,作为一种刺激因子可引起抗甲状腺抗体的增多,导致局部的自身免疫反应,也可以引起甲状腺功能的损伤,特别是甲状腺间质细胞分泌的分泌型免疫球蛋白(sIgA)及溶菌酶等的破坏,甲状腺组织就更加失去了免疫保护。Bolling等[9]认为甲状腺在受照射剂量大于25 Gy对甲状腺激素功能的影响是非常危险的。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的发展,肿瘤的放疗由传统的两维照射技术进入了三维适形放疗的新时代,在保证靶区受到确切适形的高剂量照射的同时,使周围正常组织的受照剂量明显减少,从而为提高肿瘤的局部控制率、减少正常组织的损伤奠定了基础。逆向调强放疗(intensity-modulated radiationtherapy,IMRT)作为三维适形放疗的最先进技术,其特点为照射野的形状与靶区的形状在三维方向上一致,同时靶区内剂量能够按照处方要求分布[10]。IMRT应用使得肿瘤的体外放疗更加精确,改变了传统的体外照射所采用的以两侧面颈联合野、颞面部相对野加上下颈部切线野为主的照射方法,能最大程度发挥放射技术的优势。在鼻咽癌放射治疗中采用调强适形放疗(IMRT),在不影响肿瘤局部控制率的情况下,尽量保护正常甲状腺成为了可能[11]。
   但鼻咽癌放疗对甲状腺的损伤,相关研究甚少报道,临床医师对此也缺乏关注。因而对放射诱导甲状腺改变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实用性。有鉴于此,我们设计了这个前瞻性的纵向队列研究,分析放疗对鼻咽癌病人甲状腺体积及功能的早期影响,并对这种影响的机制做初步的探讨。
   方法:
   临床资料
   收集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到汕头大学医学院肿瘤医院接受根治性放疗的鼻咽癌患者。所有患者均经鼻咽局部活检病理检查证实为鼻咽癌,病理报告均由汕头大学医学院出示。患者既往无头颈部手术史、内分泌病史和甲状腺疾病病史。入组患者均签订知情同意书。入组后固定于上午10点以前空腹抽血,送汕头大学医学院肿瘤医院检验科检测甲状腺相关指标,行包括T1和压脂的多序列增强MRI头颈部扫描检查以确定分期,分期及治疗前评估完成后行放疗,必要时辅助化疗。
   放射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治疗前均行CT(PQ5000,美国Picker公司)扫描定位,采用治疗计划系统(treatment planning system,TPS)设计放疗计划,接受直线加速器6MV-X线或电子线根治性放疗,应用常规放疗技术或适形调强放疗技术;照射体位为仰卧位,头部固定采用头颈热塑材料面罩。鼻咽原发灶放疗剂量DT70-76Gy,颈部根治剂量DT66-70Gy,预防剂量DT50-60Gy。
   甲状腺的勾画
   患者治疗前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12个月及18个月时行增强CT扫描,扫描范围为头顶至锁骨头下2cm(或第一胸椎水平),扫描层距、层厚均为3mm,扫描后将影像资料通过Dicom3.0传输至治疗计划系统(TPS)(Pinnacle3,荷兰Philips公司),在该系统上逐层观察甲状腺的形态学方面的改变,并勾画出甲状腺的轮廓及其他靶区,设计放射治疗计划时,按照临床医生认为合适的方式设野,不对甲状腺作任何的剂量限制。计划完成后精确计算得出甲状腺体积及各甲状腺照射剂量学参数,如最大剂量、最低剂量及平均剂量,并获取剂量体积直方图,结合甲状腺功能学方面的变化,筛选出最佳的预测甲状腺功能变化的指标。
   甲状腺激素的检测
   患者在治疗前及治疗结束后3个月、6个月、12个月及18个月时回院复查,固定于上午lO点以前抽取3ml静脉血,立即离心,取血清并保存于低温冰箱中(-77℃),每周一批次送汕头大学医学院肿瘤医院检验科检测血清中FT3、FT4、TSH浓度以及Anti-TG和Anti-TPO滴度。
   方法、仪器及试剂:血清FT3、FT4、TSH浓度以及Anti—TG和Anti-TPO滴度均采用电化学发光法检测,仪器采用美国Roche公司Elecsys2010化学发光仪,试剂由Roche公司提供。三种激素检测重复性在可接受的变异系数1.3%-1.5%。
   甲状腺受照射的剂量分析
   通过在TPS中设置各处方分割剂量及分割数,由TPS计算得出各靶区及感兴趣区(region of interest,ROI)的剂量体积直方图(dose volume histogram,DVH),通过TPS计算出甲状腺的剂量学参数如最低剂量、最大剂量及平均剂量等。
   统计学处理
   数据分析及统计作图采用SPSS17.0及EXCEL统计软件,放疗前后不同时间数据分析采用重复测量设计的方差分析,多重比较采用LSD方法;相关性分析采用Pearson或spearman相关分析;两组独立样本数据分析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Independent Samples T Test);率的比较采用x2检验。数据表示用(X)士s,统计图误差线用标准误表示(error bar:S.E.)。检验水平取α=0.05。
   结果:
   1病例资料
   本研究共收集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到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就诊鼻咽癌患者45例,其中男性36例,女性9例;年龄24~65岁,平均年龄46.7±8.7岁。病理类型(1991年世界卫生组织病理分型):非角化性癌(包括未分化型及分化型)38例,鳞状细胞癌(或角化性鳞状细胞癌)7例。按UICC20027th TNM分期系统进行分期,TNM分期为:T1期2例,T2期24例,T3期13例,T4期6例;NO期5例,N1期8例,N2期23例,N3期9例;M0期45例,M1期0例;临床分期为:Ⅰ期0例,Ⅱ期7例,Ⅲ期25例,Ⅳ期13例。治疗方式:单纯放疗7例;放疗合并辅助化疗38例,其中19例采用2~4个疗程顺铂(DDP)+替加氟方案,13例采用2~3个疗程顺铂(DDP)+5-氟尿嘧啶(5-Fu)方案,3例采用第一疗程顺铂(DDP)+替加氟,第二疗程5-氟尿嘧啶(5-Fu)+替加氟(共2疗程)方案;2例采用多西他赛+DDP方案,1例采用卡铂+替加氟方案。本研究中患者甲状腺照射剂量,最大照射剂量均值68.89±7.20Gy,平均照射剂量均值40.56±10.58Gy。
   本研究所有入组病例均行甲状腺激素水平检测,检测血清中FT3、FT4及TSH浓度。对血清的甲状腺自身抗体滴度检测,由于部分患者抽取的血清量少,未能测出,最后可准确测定血清甲状腺抗体(Anti-TPO、Anti-TG)滴度的病例共31例,其中男性22例,女性9例。该组病例患者甲状腺照射,最大照射剂量70.02±6.47Gy,平均照射剂量42.76±10.41Gy。
   2甲状腺体积变化
   在本研究中,共在CT上测量患者甲状腺体积4次,分别在放疗前及放疗后6、12、18个月。分析发现患者放疗后甲状腺体积呈明显下降趋势,放疗前甲状腺平均体积为17.27±7.82cm3,放疗后6个月、12个月、18个月分别降至14.14±5.65cm3、13.22±5.42cm3、12.65±5.06cm3。对放疗前后甲状腺体积采用重复测量设计方差分析(球形检验Mauchly W=0.403,P=0.000,不满足“球对称”,采用Greenhouse-Geisser校正系数0.624进行校正),可知放疗前后不同时点甲状腺体积具有统计学差异(F=34.709,P=0.000)。LSD两两比较显示,甲状腺体积放疗后6个月下降且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放疗后12个月甲状腺体积继续下降,较放疗前与放疗后6个月均有统计学差异(P<0.05);至放疗后18个月时仍继续下降,但在12个月至18个月之间体积差别无统计学意义。
   本研究中放疗前患者甲状腺体积差异大,为了控制治疗前的甲状腺体积差异影响对甲状腺体积变化的比较,更直观地显示甲状腺体积变化,我们采用了甲状腺体积百分比(Percentage of Thyroid Volume,PTV)来进一步分析其变化规律。甲状腺体积百分比(PTV)=放疗后甲状腺体积×100%/放疗前甲状腺体积。
   分析发现,放疗后6个月、12个月、18个月甲状腺体积百分比分别降至83.58±15.02%、77.47±14.39%、74.86±17.05%。对放疗前后甲状腺体积百分比采用重复测量设计方差分析(球形检验Mauchly W=0.857,P=0.252,满足“球对称”)可知放疗前后不同时点甲状腺体积百分比具有统计学差异(F=50.300,P=0.000)。LSD两两比较显示,甲状腺体积放疗后6个月下降至放疗前83.58%,且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体积平均下降约16.4%;放疗后12个月甲状腺体积继续下降至77.47%,较放疗前与放疗后6个月均有统计学差异(P<0.05);至放疗后18个月时甲状腺体积百分比继续下降至74.86%,但在12个月至18个月之间甲状腺体积百分比差别无统计学意义。
   在治疗后6个月、12个月、18个月时,患者甲状腺的体积百分比(PTV)与甲状腺平均照射剂量有中等强度的负相关性(r=-0.427,P=0.003;r=-0.617,P=0.000;r=-0.552,P=0.000),而与甲状腺的最大照射剂量相关性很弱,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3甲状腺激素水平变化
   放疗前及放疗后3、6、12、18个月患者血清甲状腺激素FT3浓度分别为5.08±1.02pmol/L,5.09±0.97pmol/L,4.98±0.75pmol/L,4.49±0.88pmol/L,4.91±0.83pmol/L。对放疗前后FT3水平采用重复测量设计方差分析(球形检验MauchlyW=0.781,P=0.314,满足“球对称”)可知放疗前后不同时点FT3水平具有统计学差异(F=5.153,P=0.001)。LSD两两比较显示,血清FT3浓度在放疗后3个月没有变化(从5.08pmol/l到5.09pmol/l);放疗后6个月时出现下降(/A5.09pmol/l到4.98pmol/l),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从放疗后6个月至放疗后12个月出现较显著的下降,降至4.49pmol/L,差别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放疗后12个月到放疗后18个月期间FT3水平上升至4.91pmol/L,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放疗前及放疗后3、6、12、18个月患者血清甲状腺激素FT4浓度分别为17.83±2.34pmol/L,16.41±2.81pmol/L,16.74±2.64pmol/L,15.33±3.16pmol/L,15.53±2.79pmol/L。对放疗前后FT4水平采用重复测量设计方差分析(球形检验Mauchly W=0.669,P=0.048,不满足“球对称”,采用Greenhouse-Geisser校正系数0.843进行校正)可知放疗前后不同时点FT4水平具有统计学差异(F=10.665,P=0.000)。LSD两两比较显示,FT4水平的变化从放疗后3个月即开始出现显著下降(从17.83pmol/l到16.41pmol/l),约下降7.3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在放疗后6个月开始出现轻度升高(从16.41pmol/l到16.74pmol/l),约升高2.09%,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放疗后6个月到12月期间开始出现显著下降,约下降8.7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放疗后12个月至18个月时再次出现回升,回升至15.53pmol/L,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放疗后18个月的FT4水平仍较放疗前低(P<0.05)。
   放疗前及放疗后3、6、12、18个月患者血清甲状腺激素TSH浓度分别为1.79±0.83pmol/L,1.82±1.41pmol/L,2.79±3.96pmol/L,5.26±11.63pmol/L,5.14±7.74pmol/L。对放疗前后TSH水平采用重复测量设计方差分析(球形检验Mauchly W=0.009,P=0.000,不满足“球对称”,采用Greenhouse-Geisser校正系数0.480进行校正)可知放疗前后不同时点TSH水平具有统计学差异(F=3.700,P=0.030)。LSD两两比较显示,TSH水平则从放疗后3个月即开始出现升高,(从1.79pmol/l到1.82pmol/l),跟放疗前比较约升高11.99%,但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放疗后6个月出现较大的升高,至2.79pmol/L,约升高55.07%,差异较放疗后3个月有统计学意义(P<0.05),较放疗前时没有统计学差异;放疗后12个月出现显著升高,至5.26pmol/L,较放疗前升高约228.4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较放疗后3个月、6个月没有统计学意义;放疗后18个月比12个月时稍微下降至5.14pmol/L(从228.49%至218.25%)。与放疗前,放疗后3个月、6个月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为了控制放疗前就存在的甲状腺激素水平的个体差异,更好的现实甲状腺激素水平与甲状腺照射剂量、甲状腺体积百分比之间的关系,本研究采用血清甲状腺激素浓度百分比(甲状腺激素百分比,percentage of thyroid hormone)表示甲状腺激素在放疗后的变化:血清甲状腺激素浓度百分比(甲状腺激素百分比)=放疗后血清甲状腺激素激素浓度×100%放疗前血清甲状腺激素浓度。
   分析放疗后甲状腺激素百分比与甲状腺平均照射剂量之间关系发现,放疗后12个月,FT4百分比(Percentage of FT4)、TSH百分比(Percentage of TSH)与甲状腺平均照射剂量间有一定的相关性(r=-0.425,P=-0.004;r=0.309,P=0.041),但FT3水平变化与甲状腺平均照射剂量之间无显著相关(r=0.000,P=0.0998)。在放疗后其他时点,甲状腺激素水平变化与甲状腺平均照射剂量无显著相关。
   分析甲状腺激素百分比与甲状腺体积变化百分比相关性发现,放疗后12、18个月,FT4百分比与甲状腺体积百分比之间均有一定的相关关系(r=0.424,P=0.004;r=0.363,P=0.014),但放疗后6个月时FT4百分比与甲状腺体积百分比之间无显著相关(r=0.121,P=0.430)。在上述时点,甲状腺激素FT3、TSH百分比与甲状腺体积百分比无显著相关(均P>0.05)。
   在接受放射治疗之前,所有患者的激素水平均在正常值范围内(TSH:0.27~4.20uIU/ml,FT3:3.1~6.8pmol/l,FT4:12.0~22.0pmol/1),到放疗后6个月有8例出现激素水平异常,其中临床甲减3例,亚临床甲减5例。8例患者中,临床甲减及亚临床甲减各有1例在放疗后3月出现,到6个月激素水平已恢复。到放疗后12个月时,另有1例临床甲减转变为亚临床甲减,同时有2例亚临床甲减转变为临床甲减,另外新增临床甲减病例2例,亚临床甲减病例5例,即在放疗后12个月时,共有13例甲减患者(包括在放疗后6个月时已有异常的6例患者),其中临床甲减患者5例。到放疗后18个月时,甲减病例数继续发生变化,各有1例临床甲减及亚临床甲减病例激素水平恢复正常,有3例临床甲减病例转变为亚临床甲减,另外新增6例临床/亚临床甲减病例,共有亚临床甲减患者13例,临床甲减患者减至4例。分析发现放疗后不同时点,甲状腺功能减退病例在本组病例中的比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检验,x2=68.711,P=0.000)。
   对放疗后12、18个月时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临床甲减或亚临床甲减)病例的甲状腺平均照射剂量进行分析,发现在放疗后12个月时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病例(13例)的甲状腺平均照射剂量(46.03±9.03Gy)与正常甲状腺功能患者(32例)的甲状腺平均照射剂量(38.34±10.47Gy)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317,P=0.025)。放疗后18个月时出现的17例甲状腺功能减退病例的甲状腺平均照射剂量(45.25±9.44Gy)与28例正常甲状腺功能患者的甲状腺平均照射剂量(37.72±10.36Gy)之间有统计学意义(t=2.441,P=0.019)。
   4甲状腺自身抗体变化
   放疗前及放疗后3、6、12、18个月患者甲状腺自身抗体Anti-TPO滴度分别为57.24±136.78IU/mL,52.72±118.88IU/mL,82.00±147.65IU/mL,107.86±165.32IU/mL,100.01±159.75IU/mL。对放疗前后Anti-TPO滴度采用重复测量设计方差分析(球形检验Mauchly W=0.277,P=0.000,不满足“球对称”,采用Grenhouse-Geisser校正系数0.625进行校正)可知放疗前后不同时点Anti-TPO滴度具有统计学差异(F=5.180,P=0.004)。LSD两两比较显示,Anti—TPO滴度在放疗后3个月轻微下降(从57.24IU/mL到52.72IU/mL),但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放疗后6个月时显著上升至82.00IU/mL,与放疗前比较差异仍没有统计学意义,但与放疗后3个月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至放疗后12个月继续上升至107.86IU/mL,与放疗前及放疗后3个月时比较差别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放疗后12个月到放疗后18个月期间Anti-TPO滴度轻微下降至100.01IU/mL,但与放疗后12个月时比较差别没有统计学意义。
   放疗前及放疗后3、6、12、18个月患者甲状腺自身抗体.Anti-TG滴度分别为37.42±89.78IU/mL,63.28±196.01IU/mL,190.98±455.531IU/mL,254.34±301.44IU/mL,317.66±496.93IU/mL。对放疗前后Anti-TG滴度采用重复测量设计方差分析(球形检验Mauchly W=0.021,P=0.000,不满足“球对称”,采用Greenhouse-Geisser校正系数0.471进行校正)可知放疗前后不同时点Anti-TG滴度具有统计学差异(F=5.419,P=0.008)。LSD两两比较显示,Anti-TG滴度在放疗后3个月轻微上升,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放疗后6个月时上升至190.98IU/mL,与放疗前比较差异仍没有统计学意义,但与放疗后3个月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至放疗后12、18个月继续上升至254.34IU/mL、317.66IU/mL,与放疗前及放疗后3个月时比较差别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这两个时点间的Anti-TG滴度,及其与放疗后6个月时的Anti-TG滴度比较差别没有统计学意义。
   甲状腺自身抗体百分比与甲状腺平均照射剂量的相关性分析可见,除在放疗后18个月,Anti-TG百分比与平均剂量有较弱相关(r=0.357,P=0.049)外,在放疗后其他时点,甲状腺自身抗体百分比与甲状腺平均照射剂量均无显著相关。
   分析甲状腺自身抗体百分比(Anti-TPO百分比、Anti-TG百分比)与甲状腺体积百分比之间的相关性发现,除Anti-TPO百分比在放疗后6个月与甲状腺体积百分比有较弱相关(r=0.361,P=0.046)外,在放疗后其他时点,甲状腺自身抗体百分比与甲状腺体积百分比之间相关系数小且均无统计学意义。
   分析甲状腺自身抗体百分比与甲状腺激素百分比之间的相关性发现:在放疗后所有时点,甲状腺自身抗体百分比与FT3百分比之间相关性弱均无统计学意义。在放疗后所有时点,Anti-TPO百分比与FT4百分比之间相关性弱均无统计学意义;放疗后3、6、12个月时Anti-TG百分比与FT4百分比存在较强相关(r=0.748,P=0.000:r=-0.409,P=0.022;r=-0.386,P=0.032),在放疗后18个月时,Anti-TG百分比与FT4百分比之间相关性弱且无统计学意义。Anti-TPO百分比在放疗后3、12个月与TSH百分比有显著相关性(r=0.376,P=0.037,r=0.513,P=0.003);放疗后12、18个月时Anti-TG百分比与TSH百分比有正相关(r=0.550,P=0.001;r=0.486,p=0.006)。
   本研究按照甲状腺自身抗体Anti-TPO、Anti-TG正常参考范围(Anti-TPO≤34IU/ml;Anti-TG≤115IU/ml)评估病例甲状腺自身抗体滴度,超出以上范围分别定义为Anti-TPO阳性、Anti-TG阳性。病例在放疗后各个时点,Anti-TPO、Anti-TG任一阳性或两者均阳性定义为该时点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Spearman相关分析放疗后不同时间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情况与甲状腺功能减退(包括临床甲减及亚临床甲减)关系发现,放疗后3个月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Anti-TPO阳性与甲状腺功能减退有关(r=0.445,P=0.012;r=0.411,P=0.022),放疗后12个月Anti-TPO阳性与甲状腺功能减退有关(r=0.411,P=0.022)。在其他时点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与甲状腺功能减退相关性弱且无统计学意义。
   结论:
   1放疗后甲状腺体积下降,在放疗后6个月时体积下降最为明显,至12个月、18个月时下降趋势逐渐缓和。甲状腺体积缩小的程度与其所接受的平均剂量相关而与其最高剂量无关。
   2放疗后甲状腺激素水平变化,FT3和FT4水平在放疗后6个月内出现较轻的下降,至放疗后12个月时下降至最低,到放疗后18个月开始出现回升。TSH在放疗后6—12个月出现明显升高,到18个月时上升变缓。
   3甲状腺激素水平的变化跟其所受平均放射剂量相关,并与甲状腺体积变化有关。
   4放疗后3个月即可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到12个月时病例数迅速增加,部分病人甲状腺激素水平在18个月内即自动恢复。放疗后出现的临床或亚临床甲减,与放疗时甲状腺接受的平均照射剂量有关。
   5放疗后甲状腺自身免疫抗体滴度升高,Anti-TPO在放疗后6个月开始明显上升,12个月时到达高峰,18个月时开始稍微减低;Anti-TG在放疗后6个月开始明显上升,到18个月时仍呈明显的上升趋势。
   6甲状腺自身抗体百分比在多个时点(3、6、12个月)与FT4百分比存在较强负相关,在放疗后3、12个月与TSH百分比有显著正相关性;与甲状腺体积百分比和甲状腺受照射平均剂量无显著相关性。甲状腺抗体阳性与甲状腺功能减退呈正相关,甲状腺自身抗体是甲状腺腺体损伤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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