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唐朝监察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研究
【6h】

唐朝监察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2 唐朝监察官员的定员

3 唐朝监察官员的职责

3.1 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的职责

3.2 侍御史的职责

3.3 殿中侍御史的职责

3.4 监察御史的职责

3.5 唐朝使职的职责

4 监察官员选任和除授

4.1 皇帝制授与吏部注拟

4.2 御史选拔与州县经历

4.3 监察官选任需避亲

5 监察官员考核与奖惩

5.1 监察官员的考核与再监察

5.2 对监察官员的奖与惩

6 监察官依法绳奸慝

6.1 监察官的执法依据

6.2 御史弹劾权的行使

7 当前我国的监察队伍建设

7.1 监察机构和相关法律法规发展历程

7.2 监察队伍建设面临新课题

8 监察队伍建设的理性思考

8.1 高标准设计监察队伍

8.2 锻造铁的监察队伍

8.3 筑牢监察工作法治基础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展开▼

摘要

中国古代通过监察官员对中央和地方的行政官员进行监察,是比对官员选拔任用更为严密苛刻的整肃措施。但是,在秦朝以前,中国还没有专职监察官员。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是从秦朝开始建立的,作为集权和君主专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为了督促、纠正百官渎职、失职、失仪,维护封建王朝的纪纲法度,巩固王朝统治而建立,历经汉魏晋隋,监察机构逐步健全,监察制度逐步规范,职责分工逐步细密,直到唐朝有了较大发展,监察制度在维护王朝统治上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和研究唐朝监察官员的选任和管理制度,对于加快构建精干务实高效守法的监察队伍建设,加快国家监察法的相关立法工作,加快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二、三、四、五、六章。深入分析唐朝监察官员队伍建设情况和监察效果。一是在官员定员设置上,介绍了唐朝的监察官员编制,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中央监察官员和监察御史、使职严格定额,既有正式监察官员,也有临时派出的监察官员,既有监察中央的、也有监察部院的、还有监察地方的。二是在监察职责上,分门别类阐述监察官员明确的职责。御史大夫、御史中丞执掌法纪、礼仪和政纪;台院御史纠举百官、参加司法审判、推鞫案件等六大职能;殿中侍御史负责掌管朝廷供奉仪式;监察御史分察六部、巡按州县;黜陟使、监军御史等使职承担地方或临时性监察任务。三是在官员选任上,重点介绍监察官员的选任机制、选任标准和选任过程,即高级监察官员由皇帝亲自选任,中下层监察官员由吏部选任;监察官选任注重才学和品格,尤其重视选用品行端正、嫉恶如仇和清正刚烈的官员,此外,还特别重视监察官员的州县任职经历,将任职回避作为监察关于选任的前置条件。四是在监察官员的考核上,介绍了唐朝监察官员的考核办法,唐朝注重监察官员的“德行”、“才绩”和“失职渎职”的考核,综合运用物质嘉奖、法律奖惩、行政问责、良心拷问等方法,实现能者升迁快、奏对不实即监察不实的惩处。五是在监察官员作用发挥上,介绍了唐朝监察立法过程和监察官的执法依据,着重介绍了备受世人关注的弹劾权的行使。第二部分为第七章。主要介绍新时代监察队伍建设面临的新课题。一是简要介绍了唐朝监察队伍建设对宋元明清加强国家监察机构建设的作用,介绍了新中国精干高效的监察队伍发展壮大历程;二是详细阐述了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国家监察队伍建设面临的反腐败形势复杂化、反腐败工作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方式还需提高、当前国家监察法立法初期需要继续法法衔接问题,以及国家监察队伍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监察法覆盖不全面等问题。第三部分为第八章。通过借鉴唐朝监察队伍建设的做法,探究我国监察队伍建设面临的新课题,提出了加强我国现阶段监察队伍建设“素质标准要高、选拔任用要准、监督管理要严、组织保障要强、法治基础要牢固”的对策建议。一是在监察队伍的标准上,要按照绝对忠诚、业务精通、敢于担当的原则选拔监察干部。二是在锻造坚强有力的铁的监察队伍上,建议制定监察干部岗位标准、执法从业标准、交流使用规定和能上能下的机制,提高执法执纪的法治化水平;建议制定出台监察官法和监察官组织法,明确监察官监察范围、监察官职责、权利义务、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内容。建议加强监察官的教育培训,建立监察官自我检查、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监察官惩戒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监察机制建设,加强组织保障,确保监察官履职尽责。三是从根本上筑牢监察工作法治基础。国家监察法立法始终以人民利益、人民需求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与《宪法》相衔接,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和党纪党规相衔接。提出扩大受贿罪贿赂的范围、严厉打击政治类、经济类混合犯罪等;提出建立省级以下监察垂直管理体制等建议。

著录项

  • 作者

    方资;

  • 作者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

  • 授予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
  • 学科 法律史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高楠;
  • 年度 2018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唐朝; 监察; 官员选任; 管理;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