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论海上保险索赔理赔中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
【6h】

论海上保险索赔理赔中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

代理获取

摘要

最大诚信原则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订立海上保险合同的基础和核心原则。海上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合同双方订立合同时信息不对称,以及保险标的远隔重洋,决定了合同当事人应该承担最大程度的诚信义务,即必须本着最大的诚意和信用来订立合同、履行合同。
  本文旨在研究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索赔和保险人理赔过程中的适用问题。最大诚信原则在海上保险中的适用不仅仅囿于说明、告知、通知义务等等,而是贯穿于海上保险合同订立、履行的整个过程。海上保险索赔理赔是保险事故发生后,合同履行的最终阶段,在此环节,被保险人虚报保险事故、夸大保险损失、隐瞒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等等产生一系列保险欺诈;同时,保险人借故各种原因拒绝赔偿,损害被保险人的正当利益,这些情形在海上保险实务中屡见不鲜。因此,研究海上保险索赔理赔阶段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用价值。
  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阐述了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理论;第二章研究海上保险索赔中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第三章研究海上保险理赔中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并对保险人在一般的理赔程序中和对第三者责任方追偿中对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分别进行论证;第四章则是对海上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进一步反思。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