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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1章 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制度
1.1 民事诉讼活动检察监督的概述
1.1.1 民事诉讼活动检察监督的概念
1.1.2 民事诉讼活动检察监督的性质
1.1.3 民事诉讼活动检察监督的作用
1.1.4 民事诉讼活动检察监督的特点
第2章 《民诉法》修改后民事诉讼活动检察监督的变化
2.1 检察监督范围上的转变
2.1.1 审判活动到诉讼活动的转变
2.1.2 调解监督无权到有限的转变
2.1.3 执行监督试点到全面的转变
2.1.4 小额监督从无到积累的转变
2.2 监督方法的转变
2.2.1 再审监督顺序的根本性转变
2.2.2 调查权从限制到开放的转变
2.3 适用法律及适用文书上转变
2.3.1 法律法规适用上的转变
2.3.2 法律文书适用上的转变
第3章 民事诉讼活动检察监督制度的缺陷分析
3.1 监督规范不够科学
3.1.1 监督规范分散
3.1.2 监督用语模糊
3.1.3 监督规范冲突
3.2 监督制度缺乏针对性
3.2.1 裁判监督过于滞后
3.2.2 调解监督难以突破
3.2.3 执行监督存在困惑
3.2.4 小额监督数量不够
3.3 监督效果缺乏保障
3.3.1 监督力量不足
3.3.2 监督手段单调
3.3.3 监督形式不多
第4章 民事诉讼活动检察监督制度的完善
4.1 规范监督规则
4.1.1 制定专门规范
4.1.2 规范法律用语
4.1.3 梳理监督规范
4.2 构建不同监督制度
4.2.1 裁判程序监督制度的构建
4.2.2 民事调解监督制度的构建
4.2.3 执行活动监督制度的构建
4.2.4 小额诉讼监督制度的空缺
4.3 确保监督的效力
4.3.1 提高监督能力
4.3.2 强化调查手段
4.3.3 强化监督效力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