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对某在职法律硕士班学员学习成效的调研报告
【6h】

对某在职法律硕士班学员学习成效的调研报告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封面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引 言

一、本调研报告的目的和意义

(一)调研目的

(二)意义

二、调研报告的形成

(一)调查对象的背景构成

(二)调查问卷的内容构成

(三)调查历程

三、调研结果

(一)对该班在职法律硕士学员入学目的调研

(二)对该班在职法律硕士学员学习期间通过课外学习方式提高知识水平的调研

(三)对该班三年学习成效及心得的调研结果

四、本人对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教育的几点建议

致谢

参考文献

展开▼

摘要

在职法律硕士教育是法律硕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促进和提高法学人才的教育和持续再教育问题,摆在了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工作者的面前。此前针对法律硕士教育方面的理论研究均分散于各大学学报或教育类期刊,但法律界和学术界的大部分专家对于法律硕士教育的认识基本侧重于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方面,并从多角度对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的课程设置、增加实务操作内容、建立建全教学评价体系、改革法学教育的层次结构等方面进行了理论和学术研究,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但目前学术界和理论界对在职法律硕士教育的现状如何、如何定位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发展方向、如何探究在职法律硕士事业的发展规律方面缺少理论研究。
  而因在职法律硕士教育的对象基本上来自于法律实务部门或其他专业领域部门,和全日制在校法律硕士学生相比,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生活经历,在各自的法律工作领域中能够娴熟地运用工作技能解决工作中现实法律问题,具备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所以在职法律硕士学员的教育模式、教学方式、培养目标必须与全日制法律硕士学生有一定区别,否则将导致在职法律硕士教育走入误区。
  为了验证对在职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是否符合在职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现本人抽取某大学2006级在职法律硕士班42名学员作为调查研究对象,通过调查问卷、电话访谈、座谈方式,历时4个多月的时间,对其入学目的、课外学习方式、在三年中对各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期间的学习成效方面进行调查,以期将调查结果作为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工作的借鉴和参考材料。
  经过调研结果分析后,认为在职法律硕士教育模式必须与现有的法律硕士教育模式有所区别且要有针对性。主要集中在招生对象应针对具有一定法学理论知识基础或一定法律工作经验的学员;入学时的培养目标宣传;教学过程中侧重于专业基础理论领域的教学,着重介绍该专业领域中的各理论学派观点和理论成就,该专业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根源,以及该专业理论的发展历程和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相信本文对于今后各学校对于开展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