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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证券市场国有股转持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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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国有股转持的一般问题

(一) 国有股转持的概况

(二) 国有股转持的特征

(三) 国有股转持的背景

(四) 国有股转持的意义

二、现行国有股转持政策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 国有股权转持的适用范围

(二) 国有股权转持引发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新课题

(三) 关于保障重要行业领域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控股地位

(四) 国有股转持中国有股东身份的确定

(五) 中央和地方在国有股权转持中的利益平衡

(六) 国有股权转持中对非国有出资人的补偿问题

(七) 国有股权转持的豁免范围

三、解决国有股转持中现存法律问题的对策

(一) 扩大国有股转持适用的融资类型范围

(二) 社保基金践行股东积极主义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三) 严格监督以 “上交资金” 方式代替 “划转股份” 的审批过程

(四) 进一步析明国有股转持中国有股东身份的确定问题

(五) 利用资金转移支付机制平衡国有股转持中地方与中央的利益分配问题

(六) 国有股转持中国有出资人对非国有出资人的补偿问题

(七) 进一步合理明确国有股转持的豁免范围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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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以下称《转持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凡符合规定情形的国有股份将被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虽然此举可以提升社保基金的实力、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保体系建设,亦可以缓解“大小非”解禁流通给资本市场带来的资金压力,但是,该转持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尚有若干问题亟需明确。
  本文从国有股转持的适用范围、国有股东身份的确定、国有控股地位的保障、社保基金应对如何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国有股转持中地方与中央的利益如何平衡、国有出资人如何补偿非国有出资人、国有股转持的豁免范围等方面结合案例论述了国有股份划转社保基金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达到全面、深入解析转持办法的目的。并就这些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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