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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我国勘验、检查制度概述
(一)基础理论
1.勘验、检查的概念
2.勘验、检查的法律性质
3.勘验、检查的目的
4.勘验、检查的重要性
(二)我国的勘验、检查制度规定
(三)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我国勘验、检查实践情况概述
1.新刑事诉讼法在勘验、检查一节中的新规定
2.新刑事诉讼法在其他方面的修改对勘验、检查工作的影响
3.小结
二、影响我国勘验、检查法治化进程的因素分析
(一)思想层面上
1.因“口供中心主义”“重实体、轻程序”等传统侦查思维束缚导致对勘验、检查不够重视
2.缺乏诉讼意识导致勘验、检查得来的线索与证据价值不大
3.对勘验、检查工作认识不到位,不清楚勘验、检查的目的与任务
(二)法律层面上
1.勘验、检查主体规范
2.现场保护规范
3.见证人制度形同虚设
4.缺乏物证保管制度
(三)队伍层面上
1.勘验、检查量大人少,勘验、检查队伍不稳定
2.勘验、检查人员与侦查人员脱节,相互间缺乏学习与交流
3.勘验、检查人员对专业知识和新知识的更新与学习相对滞后
(四)物质保障层面上
1.对现有的勘验、检查设备缺乏日常维护与管理,使用不够普及
2.缺乏经费支撑,勘验、检查所用的仪器设备落后
3.无专门的物证分析鉴定、保管部门
(五)监督机制层面上
三、勘验、检查法治化构想
(一)转变侦查观念
1.上级及领导高度重视,提高勘验、检查质量
2.加强勘验、检查主体责任与使命感
3.明确勘验、检查的目的与任务
4.强化法律、诉讼、程序与证据意识,重视对“诉讼证据”的收集
(二)统一、细化勘验、检查规范
1.规范勘验、检查主体及资格要求
2.重视现场保护制度
3.有效实施见证人制度
4.健全勘验、检查中对物证的提取、移送、保管制度
5.勘验、检查对象的拓展——视频监控、手机基站、现场遗留的电子产品、现场围观人员的信息搜集
(三)增强勘验、检查队伍建设
1.设定主体的基本上岗条件
2.人性化管理,并适当提高勘验、检查人员福利待遇
3.充实各基层的勘验、检查力量,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
4.建立侦查人员与刑事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勘验、检查的专业队伍,加强勘查人员与侦查人员之间的交流、学习与培训
5.重视专业学习与培训,提高勘验、检查人员素质
(四)加大投入,科技强警
1.重视并加强技术装备建设
2.设置独立的第三方物证分析鉴定部门
3.设置专门的物证保管部门
(五)完善对勘验、检查的监督制约机制
1.勘验、检查人员应携带同步执法记录仪,做到勘验、检查现场“一案一录像”
2.案件线索统一归口管理与监督
3.建立健全领导问责制,考评案件从勘验、检查开始
4.完善纪检督察日常跟踪、回访见证人等制度
5.法制部门严格审查案件勘验、检查的质量
6.专门设立监管部门,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