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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新一轮改革研究——兼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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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检察审查会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检察审查会制度的立法经过(1945.10~1948.7)

(二)检察审查会制度的实施过程(1948.7~2004.5)

二、检察审查会制度新一轮改革的内容

(一)起诉决议制度

(二)审查辅助员制度

(三)指定辩护律师制度

(四)其他改革内容

三、检察审查会制度新一轮改革的积极效果

(一)起诉决议制度实施效果

(二)审查辅助员制度实施效果

(三)指定辩护律师制度实施效果

四、检察审查会制度新一轮改革的问题及展望

(一)强制起诉的证明标准问题

(二)审查公开与证据开示的问题

(三)被告人的权利救济问题

(四)新一轮改革的展望

五、检察审查会制度新一轮改革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借鉴意义

(一)回归监督起诉裁量权的有限功能

(二)强化人民监督员的决议效力

(三)完善人民监督员的审查程序

(四)改革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方式

(五)加快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立法步伐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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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5月21日,翘首以盼的新《检察审查会法》正式通过。新法重点就检察审查会的决议效力、指定辩护律师制度和审查辅助员制度做了全新规定,对检查审查员的任职条件、会议制度、罚则程序等配套措施做了部分调整。本文以三大新制度为研究对象,重点就三大制度的实施状况进行理论与实证分析。同时,对比了检察审查会制度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主要区别,并以日本新一轮改革的经验为参照,从而为我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未来发展提出可供操作的路径。 论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有五个部分,共计2.5万余字。 第一部分为检察审查会制度新一轮改革的历史沿革。一是,检察审查会制度的立法经过,以明确该制度的产生背景和历史渊源。从时间的纵向划分来看,主要历经被动引入、主动探索、理性借鉴三个关键时期,最终参照大陪审团制度建立了日本特色的检察民主制度。二是,检察审查会制度新一轮改革前的实施经过,以明确该制度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整体运行情况。从发展的沿革来说,主要历经适应期、发展期、改革期三个重要时间拐点。但是,在跌宕起伏的发展过程中,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最终以司法改革赋予检察审查会决议的法律拘束力为开端,开启了新一轮改革的序幕。 第二部分为检察审查会制度新一轮改革的内容。一是,起诉决议制度的产生原因、构成要件以及具体程序机制。二是,审查辅助员制度和指定辩护律师制度的推荐方式、选任条件、履职规范以及薪酬保障等内容。三是,新一轮改革的其他措施,主要包括检察审查会的会议制度以及罚则程序等内容。 第三部分为检察审查会制度新一轮改革的积极效果。通过对三大新制度实施情况的全面总结与分析,得出新一轮改革取得的主要成绩是:强制起诉制度使民众申请审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检察审查会的判断更为谨慎,检察官对决议书的内容更为尊重。审查辅助员与公诉律师的履职反馈良好,履职积极性较高,推荐程序逐步规范,薪酬机制得到优化,保障措施逐步完善。总体而言,积累了一套可运行、可推广的制度性经验。 第四部分为检察审查会制度新一轮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其展望。以第三部分具体案件和改革数据所衍生的问题为导向,以强制起诉制度为切入点,重点分析起诉的证明标准问题、审查公开与证据开示的问题以及被告人权利救济的问题。同时,通过厘清新一轮改革各大制度的内在关系,提出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的未来走向应当是:牢牢牵住“公诉权的行使能够反映民意”的牛鼻子,以强制起诉制度的不断细化为依托,从而促使其他制度的体系性完善。 第五部分为检察审查会制度新一轮改革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借鉴意义。在交代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背景、前提以及依据的基础上,对比了中日两大制度的差异。通过日本新一轮改革的取得的可贵经验,有重点地提出五点改革建议:一是,回归监督起诉裁量权的有限功能;二是,强化人民监督员的决议效力;三是,完善人民监督员的审查程序;四是,改革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方式;五是,加快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立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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