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选题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一、大陆律师服务业对外开放情况概览
(一)大陆律师服务业对外开放政策概览
1. 律师服务业的概念
(二)CEPA与ECFA法律定位
(三)港澳台律师服务业在大陆的基本状况
1. 港澳台律师事务所在大陆的规模
2. 港澳台自然人在大陆的执业情况
二、大陆对港澳台律师服务业开放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
(一)法律服务提供者的定位
(二)联营模式受限
1. 联营模式现状
2. 联营方式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合格比例低
1. 对港澳台放宽政策
2. 开放法律资格考试的现状
3. 取得资格的港澳台居民在内地执业存在的问题
三、大陆对港澳台律师服务业开放过度依赖文本
(一)港澳法律执业者的定位
(二)“涉港澳”的界定模糊
(三)“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界定模糊
四、大陆对港澳台律师服务业开放的监管
(一)监管现状
1. 外国律所“搭便车”
2.监管力度不足
(二)各国和各地区的监管实践
(三)监管建议
五、大陆对港澳台律师服务业开放不均衡状态
(一)律师服务业开放“单向性”流动失衡
(二)律师服务业开放不均衡的原因
(三)“双向性”开放的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