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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期四川盆地乡村城镇化原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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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宋时期四川盆地乡村城镇化取得了突破性发展,究其乡村城镇化原因主要包括人口的增长、州县的繁荣与变革、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及赋役租佣的变化等。研究唐宋时期四川盆地的乡村城镇化原因,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和加深对唐宋时期四川盆地乃至长江上游地区城镇化的认识,也可为今天的城市化及新农村建设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
   唐宋时期四川盆地人口迅速增长,促进了农业的迅速开发,导致唐宋时期四川盆地在农村劳动力、土地配置、家庭经济结构以及经营方式上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将农村的农业生产就紧密与城市消费联系在一起,从而推动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促进市镇的兴起和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成为推动当时本区乡村城镇化的一种主要动力。
   州县的繁荣和变革表现为州县工商业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多元化和社会形态的变革。商业活动范围的扩大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之间的联系,州县城市社会形态的变革,特别城市居民规模的扩大,进一步刺激了农村商品粮的生产,城区空间的扩大给农村带去了新的思想和生活方式。
   农村生产力的提高是唐宋时期四川盆地乡村城镇化的内部原因,具体表现为水利工程的大量兴修、耕地的广泛改造和大量荒地的开垦、耕作技术的进步以及粮食品种的增加和粮食产量的提高。农村生产力的提高不仅成为当时本区农村内部变革的重要标志,而且对乡村城镇化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唐宋时期四川盆地乡村城镇化的发展还受到赋役租佣的影响。赋役由两税法之前的实物税变为两税法之后的实物和钱两大类,以及雇佣过程中以货币支付雇佣报酬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把广大农户纳入到市场体系之中,进一步促进了四川盆地的乡村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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