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第三节 研究方法
第四节 论文的结构安排
第二章 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概述
第一节 创业板市场概述
2.1.1 创业板市场的界定
2.1.2 创业板市场的市场定位及功能
第二节 创业板退市的法律内涵及理论基础
2.2.1 创业板退市的法律内涵
2.2.2 创业板退市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必要性
第三章 部分国家(地区)成熟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制度分析
第一节 退市的决定主体
3.1.1 香港联交所退市决定权限的规定
3.1.2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退市决定权限的规定
第二节 退市方式
3.2.1 德国主动退市制度
3.2.2 香港联交所关于主动退市的规定
第三节 退市标准
3.3.1 数量性标准的规定
3.3.2 质量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节 退市程序
3.4.1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退市程序
3.4.2 香港创业板市场的退市程序
第五节 退市善后处理
第四章 我国创业板退市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第一节 我国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现状
4.1.1 退市标准
4.1.2 退市程序
第二节 创业板退市制度与主板退市制度之间的区别
4.2.1 标准多元化
4.2.2 取消退市风险警示制度
4.2.3 退市程序的提速
4.2.4 设立退市整理板
4.2.5 完善恢复上市审核标准,不支持“借壳”恢复上市
第三节 我国创业板市场现行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4.3.1 退市监管理念有待转变,监管者权限划分不清
4.3.2 缺乏创业板退市的法律规范
4.3.3 退市标准存在的缺陷
4.3.4 缺乏对上市公司的有效救济措施
4.3.5 缺乏退市责任的追究机制和赔偿机制
第五章 完善完善我国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法律建议
第一节 尽快出台有关创业板退市的法律规范
第二节 明确市场监管者的权限,下放退市决定权
第三节 完善创业板的退市标准
5.3.1 退市标准与上市标准相统一,降低上市门槛
5.3.2 进一步完善并细化数量性标准内容,增强实际可操作性
5.3.3 增加退市的质量性标准,明确其具体内容
第四节 完善退市程序中的救济措施
第五节 完善创业板退市民事责任追究制度
5.5.1 引入对控股股东民事赔偿责任追究机制
5.5.2 建立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
第六节 完善创业板市场退出方式与退出渠道
5.6.1 引入主动退市制度
5.6.2 增加“转板”制度的规定
第七节 建立退市保险金制度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