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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土保持法条件下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思考

摘要

2011年3月1日,新《水土保持法》开始实施。本文根据新《水土保持法》的新规定,结合正在编制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国家级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限制或禁止生产建设活动的区域、生态效益补偿区域范围等方面出发,论述了新《水土保持法》对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的几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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