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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大型化环境下船舶系泊安全水域探讨

摘要

随着船舶向大型化发展,船舶靠泊时对合适泊位空档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比如,原来30米宽的船舶自船尾位置向后一个缆桩(假设缆桩间距25米)即可带尾缆,但是现在50米宽的船舶需要向后两个缆桩才能达到船舶稳泊受力要求.而因为这样的延伸,另外一艘船舶再来紧邻该船的连续泊位靠泊时,这一个缆桩的距离就势必要求来靠泊的船舶将前后距离精确到米,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两艘船舶缆绳互相交叉带缆.这对位于强风强流水域的泊位来说,靠泊风险系数无疑变得越来越高.目前而言,所有提及靠泊时的泊位长度均指船长,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包含缆绳应占距离,也没有明确船舶系泊安全水域究竟是否包括缆绳和锚的合理延伸。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国标制定部门是否可以针对船舶大型化的发展对各项行业标准进行重新审核校对,对于一些行业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否可以从船舶稳泊安全出发,更为细致地、统一地给出船舶安全水域、泊位长度标准,对船舶系泊建立起明确的安全水域,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出现给出较为具体的“至少”上浮条件和标准。根据本文的论述和分析,笔者认为缆绳长度应视为船舶弹性长度的一部分,这种理解希望能得到船舶操纵和法律专家的支持,并从法律层面给予明确。码头企业应从安全出发,对于一些特殊情况而法律法规又未详细说明的靠离泊操纵给出更为安全的操作流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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