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电子信息的刑法规制

摘要

垃圾电子信息泛滥已成为全球性问题,中国对垃圾电子信息的规制大部分停留在民法和行政法领域.为预防网络犯罪的发生,避免垃圾电子信息成为网络犯罪传播的温床,文章借鉴反垃圾电子信息刑事立法的国外经验和实践,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的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增设"发送垃圾电子信息罪";也可以打破传统的刑事立法单轨制模式,借鉴国外和境外的立法经验,在起草《反垃圾电子信息法》的同时,直接规定有关发送垃圾电子信息的犯罪.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