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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假借的音讀條件談文獻解讀

摘要

《说文解字·叙》云:“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段玉裁注云:“睱借者,古文初作而文不备,乃以同声为同义。睱借兼主声,犹形声也。”释“依声托事”云:“谓依傍同声而寄于此”明确指出本字与借字之间的音读关系。后世非本无其字的“仓卒无其字”以及“譌字”,所以称为假借,也都由于具有音读关系的缘故。然而在段注里,却又出现本字与借字之间不具音读关系的现象,譬如注“中”字云:“至于古文以中为字,以正为足字,以亏为亏字,以夫为训字,以臭为泽字:此则非属依声,或因形近相借,无容后人效尤者也”之例。rn 本文以为,许书说解文字,条例谨严,不应出现矛盾自陷情形。所谓“非属依声”之例,皆可透过文献解读,考知其所以被视为假借之缘由,并非许书“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体例。由此可知,精审之文献解读与运用,对学术理论之推求与考辨,具有一定的意义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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