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呼唤发展壮大农村新集体经济

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很显然,报告中所指的就是要发展壮大农村新集体经济,它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经济基础和必然选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可以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可以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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