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15年第十一届中国海洋论坛 >国际法视域下的人工固“岛”——兼论我国对南海岛礁的保护性开发

国际法视域下的人工固“岛”——兼论我国对南海岛礁的保护性开发

摘要

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海域权利日益重要,再加上科技日新月异,海洋地貌所属国越来越多地通过人工固"岛"措施,维护、加固和改善所属的海洋地貌,最为常见的是对岛礁的扩建.但国际法并未对人工固"岛"有任何规定,其合法性面临质疑.另外,人工固"岛"后形成的物体的法律地位较人工行为前是否发生改变,亦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最近,我国对南海岛礁的保护性开发也被国际社会热议以及菲律宾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单方面向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提起南海仲裁.以上种种,究其根源,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对岩礁法律地位规定得不清.鉴于目前缺乏对该条的官方解释,实有必要从学理层面对上述问题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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