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挫伤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摘要

肺挫伤是胸部损伤中常见的类型,随着影像诊断技术特别是螺旋CT、高分辨CT等的发展和普及应用,肺挫伤的诊断率大幅提高.由于《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对肺挫伤的损伤程度鉴定没有明确的条款,这给法医临床鉴定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本文就肺挫伤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做一探讨.肺挫伤因为原发损伤程度和出现并发症的不同,其转归也有明显差异,轻度肺挫伤无需特殊处理即可痊愈,而严重肺挫伤可导致肺炎、肺不张、肺脓肿及呼吸窘迫综合症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因此,肺挫伤的原发损伤和并发症的不同对人身的伤害程度结果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在法医学鉴定中应加以区别对待。当其他原发损伤未达到重伤程度时,肺挫伤并发呼吸窘迫综合症或者继发感染导致形成脓胸、肺脓肿、肺不张的,应当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评定为重伤。由于《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并未对肺挫伤这一损伤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在其他原发损伤未达到轻伤程度时,笔者认为应当根据肺挫伤的病灶范围及相关的并发症区别对待。当肺挫伤范围较大(累及多个肺叶以上)或者出现轻度呼吸困难的症状和体征(未达到《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规定的呼吸困难程度的)或者继发感染导致肺炎经治疗痊愈的,可以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五十二条比照第三十条评定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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