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公民社会与国际人权领域的治理

摘要

国际人权议题具有的"多层次性"和潜在的"超主权性"特征:一方面人权政治在范围上具有了多层次性,人权问题既属于一国内政,同时又具有了主权间的意义,甚至具有潜在的"超主权"规范能量;另一方面,人权政治在性质上亦具有"多层次性",在国际层面,人权议题涉足高级政治;在国内层面人权议题涉及国家政府的统治合法性;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人权更具有低端政治的含义.人权政治的这种多层次性和潜在的"超主权性",使得全球公民社会的活动比其他领域更具影响力.二十世纪以来全球公民社会在国际人权领域获得了巨大发展,其自身也获得了相对于主权国家和联合国组织的优势.全球公民社会凭借自己独特优势在推动人权规范与制度发展、推动和监督人权公约的实施以及影响人权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球公民社会在国际人权领域的"治理",孕育了远比国家间政治更为复杂的政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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