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音乐的再创造

摘要

中国传统音乐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传统音乐的划分有多种标准,其中之一是将其分为四类:宫廷音乐(如燕乐、雅乐等),文人音乐(如琴乐、辞乐等),宗教音乐(如佛教音乐、道教音乐等),民间音乐(包括戏曲、说唱、民歌、器乐、舞乐等).传统音乐再创造更重要的是把握传统音乐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不是拘泥于形式。因此,传统音乐再创造的实质就是音乐的不断发展,再创造的过程就是传统音乐发展演变的过程。传统音乐再创造不仅指传承它的形式,赋予它新的内容,还包括演奏传统曲目时的二度创造。从传统到现代,音乐表达思想情感的本质并未改变。重视传统音乐,并不意味着排斥其他艺术形式,借鉴其他文化的精华是有益的,也是必然的。一方面,其他艺术文化可以给传统音乐注人新鲜血液,激发传统音乐的活力,通过交流碰撞出新的艺术形式;另一方面,没有任何形式的音乐可以独立静止地永存,所有的发展都需建立在与外界的交流沟通和借鉴吸收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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