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生牙损伤的法医学鉴定1例

摘要

本文作者认为:生长在正常牙列两侧的多生牙,对正常牙列的完整度及功能影响较小,不应对照“轻伤标准”中的牙齿脱落或折断情形;生长在正常牙列内的多生牙,体积较小的,借鉴“轻伤标准”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注解,宽度未达到邻近牙齿宽度1/2的,可以不对照“轻伤标准”中的牙齿脱落或折断情形;生长在正常牙列内的多生牙,体积较大的,宽度达到邻近牙齿宽度1/2的,在排除严重牙周疾病、确证外伤史的情况下,应该对照“轻伤标准”中的牙齿脱落或折断情形比较适宜。基于上述三点意见,加之“轻伤标准”中对多生牙损伤未进行专门界定,认为定轻伤还是需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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