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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德政”与“礼治”思想对当今建立法治国家的意义

摘要

"德政"与"礼治"都是先秦儒家的治国思想,目的在于国秦民安、长治久安."德政"思想集中体现在孔子的"为政以德"和"道之以德"两句话.执政者必须通过修身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并以此道德力量感化老百姓,以便顺利贯彻实施自己的政策和指令.孔子的"为国以礼"代表了先秦儒家"礼治"的思想.不仅要达到"齐之以礼"和人人"立于礼"的治民效果,执政者本身更得依礼行事,不能高于礼.这种共识和当今社会追求"法治"在精神上非常相象,是当今建立法治国家的思想资源."德政"和"法治"相辅相成.与"礼"类似,任何社会都必须有他律性的法律,否则就没有行为标准.不仅执政者没有"约我以礼"、自觉尊法的依据,"齐之以礼"也没有标准.相反,"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执政者不据有内在的德行,不能自觉遵法,任何好的法律都不可能得以实施.既形不成上行下效的"法治"的环境,也达不到"道之以德"、人们自觉尊法的治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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