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1董必武学术研讨会 >董必武法学教育思想对当代法官培训工作的启示

董必武法学教育思想对当代法官培训工作的启示

摘要

董必武同志十分重视法学教育工作,从宏观上对新中国法律教育事业进行了系统的、全方位的论述,他认为法学教育的核心在于培养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方向在于执法为民,法学教育的目标在于“为实际所用”,对照这些要求,笔者以为当代法官培训的改革和发展除了强化和改进现有的以法律为中心的培训之外,还应该着眼于职业教育培训的需要,对法官加强国情教育,地方地方化知识的的教育培训,心理的调适,横向的经验交流,关联学科知识的培训.增加实务知识、案例教学、法官社会阅历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培训考核项目,建立培训、审判、研究、考核、晋级、任用“六合一”的综合考核联动机制,从而有序、规范、科学地引导法官走向全面的持之以恒的学历后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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