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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是最能自我满足的阶级?——来自山东、河南和陕西三省的调查

摘要

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决定了其独有的人生价值观,传统经典的马克思理论认为农民阶级具有易满足的小农意识.这种判断似乎由近年来农民生活满意度或幸福感的研究所证实.本文通过2012年山东、河南和陕西三省487位(户)农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的调查发现,若以10分计,三省调查对象平均生活满意度达到了7.32,平均幸福感达到了7.33的高水平.调查人数中只有1.24%的人感觉特别不幸福,1.86%的人感觉不幸福.利用OLS和有序Logit模型估计幸福方程表明,年龄、健康、收入、价值观影响到农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而影响最大的是农民生活变化程度、与村里、亲朋好友比过得好的感觉以及以家为本的文化观念.因此,在不断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保证他们收入差异逐渐缩小,促进家庭和谐是农民幸福生活的根本.特别地,很多农民说他们最自豪的事之一是国家的政策好-国家比儿子还好.近年来各项惠农政策惠及农民的同时,农民用保粮食安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来回报国家和社会.在当今拜金主义盛行、物欲横流的社会潮流中,审识、尊重、宣讲农民身上所具有的朴实、善良、知足、感恩的优秀品德,彻底批判强加在农民身上的“小农意识”偏见,修改宪法中对农民阶级的政治定位,对于中国和谐社会的建立、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疑具有现实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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