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烟草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 >论吸烟权的习惯权利性质——兼谈我国公共场所控烟立法

论吸烟权的习惯权利性质——兼谈我国公共场所控烟立法

摘要

吸烟,作为人类社会生活中一种习惯性行为,有着悠久的历史.吸烟者,作为一类特殊群体,其特殊利益诉求在法律上可以视为吸烟权.就权利的存在形态而言,吸烟权可以视为是习惯权利.为此,正在进行的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应当尊重吸烟的习惯行为,尊重吸烟者的习惯权利,平衡吸烟者和非吸烟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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