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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书院的四大基本规制与六大事业

摘要

书院在唐五代已初具规模,北宋时声名显赫,并经受了三兴官学运动的考验,到南宋则发展成熟,进入其制度化的确立阶段.形成于北宋的书院讲学、藏书、祭祀、学田四大基本规制,经由南宋理学家的努力,扩展为研究、讲学、藏书、刻书、祭祀、学田六大事业。应该说,从“四大”到“六大”,是规制的完善,是事业的衍生与扩充,这是发展的一个方面。而回首审视,书院的基本规制仍然固守未变,研究源生于讲学,藏书和刻书实质还是书的流程中的两个时段。因此,书院的六大事业也就可以等视为书院四大基本规制的完善。还要指出的是,书院的基本规制外化为建筑,大致对应为讲堂斋舍、书楼书库、祠堂庙宇、仓凛厨房等几个功能不同的区域空间,形成极具人文特色的书院建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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