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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臣授职:明代西北丝绸之路上的羁縻政策

摘要

明廷对西域使臣的授职制度是明廷维护朝贡贸易实施羁縻政策的一部分。据《明史·职官志》,礼部主客分掌诸蕃朝贡接待给赐之事。各国使人往来,有诰敕则验诰敕,有勘籍则验勘籍,毋令阑入。土官朝贡,亦验勘籍。其返,则以镂金敕谕行之,必与铜符相比。西域使臣授职所给的诰敕是其人关进贡的凭证之一。明时东南亚各国进贡要验勘合,西域使臣进贡入关要验表文或诰敕等凭证。明廷对多次入关进贡的西域使臣晋职,既是对使臣来华人贡的嘉奖,也是进行羁縻政策的需要。使臣授职制度某种程度上是宗藩制下称臣纳贡的象征。明廷总体上对此非常慎重,所谓“朝廷名器”,“不轻升授”。使臣授职人数的多少和高低,也是使臣所在国在明朝心目中政治地位的外在表现。明朝在丝绸之路上实行的这一羁縻政策展示了国家的对外战略、经济实力以及双方关系的密切程度。使臣授职,首先,明朝在西域地区树立了政治影响力,展现了明朝维护丝路畅通、安定的政治目的。其次,明朝借此笼络了丝绸之路上的贸易家族尤其是世家贸易家族。而朝贡贸易使臣也借此从明朝那里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从哈密与吐鲁番使臣授职待遇的变化还可以发现,政治上是否互信是影响双方贸易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政治上的不信任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不会影响双方的传统朝贡贸易关系,但双方贸易的数量、规模会因此难以拓展,从而影响双方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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