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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理顺计划单列市财政行政体制的若干建议

摘要

财政体制与行政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单列市财政上直接受中央领导,行政上则接受省的领导,从而在中央、省、单列市间形成了一种"三级政府两级财政"的特殊体制结构.这一特殊体制结构极大抑制了单列市的发展活力.当前计划单列的政策红利已经消减,单列市在城镇化中面临的资源、环境和空间约束日趋严峻.在这一背景下,单列市“三级政府两级财政”的特殊体制结构,导致了省市间的合作和竞争困境,模糊了单列市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极大的抑制了单列市的发展活力。当前,计划单列的政策红利己逐渐消失,单列市在城镇化中面临的资源环境和空间约束日趋严峻。在这一背景下,根据各单列市的不同情况,建议分3类对其财政行政体制予以完善。将深圳升格为直辖市,同时适度扩大其行政区划。将厦门回归一般副省级城市。对于青岛、大连、宁波,则因构建省市发展成果分享机制,扩大单列市省级管理权限,从而适度缓解财政行政间体制摩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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