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摘要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重要的制度创新,是中国破产法走向规范化、市场化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管理人工作的成效客观上决定了破产案件的进度,管理人的素质和能力关系到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在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去产能的大背景下,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对推进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进程,快速清理"僵尸企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建议以信托受托人定位中国破产管理人,建立破产管理人分级制度与考评机制,确立灵活的管理人指定制度,设立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成立破产管理人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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