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光复与国民政府恢复行使主权

摘要

日本借《马关条约》,侵占台湾。中国人民从未放弃收复台湾。在抗日战争中,国民政府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将对日清算追溯到1895年。中国人民反对战后国际共管台湾。在开罗会议中,蒋介石促成美英支持中国在日本战败后收回台湾,而台湾的军事由占领军负责。台湾资源调查委员会负责设计台湾战后接管工作,集中于行政部分。日本突然宣告投降后,中国政府负责台湾军事与行政的接收。1945年10月25日,陈仪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接收台湾日军第十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投降,以台湾省行政公署长官接管台湾土地、人民等,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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