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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社区构成要素的特点与辩证关系

摘要

@@言语社区(Speech Community)理论是社会语言学的主要理论,是社会语言学家为了联系社会进行语言研究而采取的分析工具。但由于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来认识它就有不同的定义,早期的言语社区,指的是“一个讲同一种语言的人群”,这样就容易陷入循环论证:在定义社区的时候用语言为标准,在定义语言的时候又用社区为标准。Bloomfield (1933)认为,言语社区的基础是讲话人之间频繁的交际活动,其界限是由交际密度的减弱而自然形成的。美国语言学家甘柏兹(1968)认为言语社区是一个言语互动的场所,社区成员不一定都讲同一种语言,但每一个言语社区都有自己的一套交际规范。为了进一步将言语社区的定义变得具有可操作性,徐大明先生(2004)就言语社区的界限提出了“社区第一”,“语言第二”的观点。认为“言语社区”在很大程度上与一般意义上的社区是重合的,是一种符合社会学定义的社区,同时又是一种具有语言特性的社区,社会学的社区要素,在语言上都有相应的表现。但不一定总是这样,确定言语社区可以通过实证的方法和客观性的标准来进行,在比较了社会学意义的社区与言语社区异同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如果我们确认言语社区具有人口、地域、互动、认同、设施这些要素,那么言语社区的发现和鉴定就要从这些要素人手”。这五要素为我们鉴定言语社区提供了可行的依据。但由于语言的特殊性、语言交际的特殊性,往往使我们对这五要素的特点、作用和关系难以很好的把握,因而带来了对言语社区五要素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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