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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历证书考试与教育公平

摘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同时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要实现教育公平,首要的任务是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而这种“保障”只有靠尽可能为公民创造更多的接受教育机会来实现。党和政府为此已做了大量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然而多是针对学校教育或者说是正规教育的。国内外的事实已经证明,要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单靠学校教育或者说正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非正规、非正式教育同样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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