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的难点:省以下检法人财物统管

摘要

省级以下检法人财物统管是此次司法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所谓“中央事权”是指中央直接管辖的权力。省级统管是指法院、检察院所有司法行政事务的统管,即包括法院、检察院的各项管理事务,并对“人财物”的省级统管的具体模式,检察机关和法院的省级统管的区别进行了分析,有些行政事务应当高度集中,有些则可以放权,有的需要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管理,有的则需要通过集中的方式进行管理。然而如何平衡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的经费负担,检察官、法官如何统一任免,以及如何使得检察官、法官区别于一般的公务员,如何进行职业保障,如何实现“审者裁判、判者负责”等方面的问题都是改革的关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