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09上海市研究生学术论坛——刑法发展与法制建设 >论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困境及其出路——以“行唐案件”为视角

论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困境及其出路——以“行唐案件”为视角

摘要

我国刑事立法者在刑事法治领域中引入罪刑法定原则的用意在于帮助刑法实现防治犯罪及保障人权的双重目标,然而,由于罪刑法定原则自身所包含的僵化性,使得这一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运作陷入了极大的困境之中。“行唐案件”rn 最终并不令人满意的处理结果即反映了这一点。罪刑法定原则应在我国继续被保留,但应当采取相应对策以弥补其过于僵化性所显现出的不足。为此,需要增强我国刑事立法的质量,并将罪刑法定定位为相对的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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