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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与中国地方治理创新——基于两个地方实例的分析

摘要

本文对协商民主与中国地方治理创新问题进行了探讨。作为一种实在的治理技术,协商民主具有规范的运作过程以及系统而精细的运作机制。协商民主的运作过程包括提议、评议,非正式一致以及明确接受等四个阶段;协商民主的运作机制包括平等机制、接受机制、对话机制以及互动机制。从中国协商民主的地方经验看,恳谈式协商民主无论运作过程还是运作机制都要比论坛式协商民主完善,但两者仍然存在重心偏移、取向偏离、共同体意识缺乏,合作意愿稀薄等共性问题,其根本症结在于技术线路的错位。中国地方治理的创新需要引入协商民主,其重点在于提高协商民主过程的规范性,改进操作技术的适用性,增强运作机制的系统性,通过规则与机制的约束培养公民参与地方治理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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