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命教育的三重境界

摘要

“生命教育”理念自1968年由美国学者杰·唐纳·怀特首次提出以来,从理论到实践、从全球到本土、从认识论到方法论,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了能够更好地把握“生命教育”的内容和结构,笔者指出,“生命教育”的对象应当直接就是人的“精神生命”,是人认识生命、感悟生命、发展生命的心灵启蒙的过程。每个人“精神生命”的发展又处在不同的层次之上,因此对于“生命教育”的要求也就不同。最低层次的发展,乃在于“不知有我”。“我”被异化为“机器上的一个齿轮”,仅仅作为客体而非主体存在,作为手段而非目的存在,因而也就丧失了生命应有的动力和尊严。第二层次的发展,乃在于“只知有物质的我,不知有精神的我”。“我”虽然具有足够的生命动力,但却被世俗的名利、享乐所控制,丧失了精神的自由,而成为“单向度的人”。第三层次的发展,乃在于“只知有小我,不知有大我”。“我”虽然拥有精神的自由,但仍然难以摆脱生命有限性与宇宙无限性、个体有限性和世界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找不到生命的依托。此三大层次的问题,分别源于现代社会的三大弊病:虚无主义、功利主义和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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